tokenpocket钱包苹果下载|胡蓝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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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47:52

胡蓝之狱_百度百科

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胡蓝之狱播报讨论上传视频明初重大政治案件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胡蓝之狱,是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合称,为明初重大政治案件。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洪武二十五年(1392),又兴蓝玉案。明太祖借此两案大开杀戒,14年间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 余人。中文名胡蓝之狱主要人物 明太祖朱元璋,胡惟庸,蓝玉实    质重大政治案件理    由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目录1背景2经过▪胡惟庸案▪蓝玉案3后续4原因▪胡案与宰相制度▪蓝玉必死5评价6轶事背景播报编辑朱元璋朱元璋出身淮西贫民,曾入皇觉寺为僧,从他投入“红巾军”,到建立了大明政权,戎马征战十几年。他的成功,得益于身边一批运筹帷幄、能征善战的淮西文臣武将。朱元璋称帝后将这些开国功臣都封以高官贵爵。他们中间文臣以李善长、胡惟庸等为中心,武将以徐达、唐胜宗、蓝玉等为中心,组成了势力强大的"淮西帮"。明初的统治集团,是由两方面势力组成的,一方面是原有的权贵,如淮西和浙东权贵势力,他们支持朱元璋建立了新政权;一方面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的将领,他们转化成统治者以后,和支持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旧权贵,都是新朝权贵。在巩固和发展新王朝的统治中,他们的阶级利益虽然一致了,但发生了新的矛盾,在财产权力再分配中,淮西、浙东之间,文臣、武将之间,都要发展各自的势力。除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外,他们有时还和皇权形成冲突,这成为明初朱元璋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内在原因。面对着公侯将相的权势和有些新权贵的不法行为,特别是他的战友与旧将邵荣和谢再兴的背叛,朱元璋放心不下,猜疑他们会来抢夺皇位。为了使公侯将相尽忠于朱明王朝,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作了申诫公侯的《铁榜文》;洪武八年(1375),又编了《资治通训》,反复强调要他的臣僚对他效忠,勿欺、勿蔽;洪武十三年(1380),又编了《臣戒录》,“纂录历代诸侯王宗戚宦臣之属,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的行事,来教育他的臣僚;洪武十九年(1386),又颁布了《志戒录》,“其书采汉唐宋为臣悖逆者凡百有余事,赐群臣及教官诸生讲授,使知所鉴戒”。以前,朱元璋不允许儒者在他的将领左右议论古今,这是因为在天下扰攘君臣名分未定之际,他怕知识分子为他的将领出谋划策,去独立发展。而当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却鼓励他的将领去接近儒臣,并在武将“操练之暇”,命儒臣去给他们讲解“上古以来忠臣烈士”、“忠君报国之义,事上死长之节”,等等。尽管如此,朱元璋仍不放心。因为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如杨宪为御史中丞,朱元璋曾想用作相,胡惟庸对李善长说:“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于是李善长就乘机弹劾其“放肆为奸事”,最终使杨宪没有逃脱被杀的下场。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召见刘基,同他商量任用丞相的事。刘基认为杨宪有丞相的才能,没有丞相的器度,汪广洋的器量比杨宪更偏狭,他们都不能任相。朱元璋又问到胡惟庸,刘基连连摇头,说胡惟庸像一头小牛犊,一经重用,就会摔破车辕,撞碎犁杖,为祸不浅。后来,朱元璋还是起用胡惟庸担任左丞相。经过播报编辑胡惟庸案胡惟庸,濠州定远县(今属安徽)人,李善长的亲戚。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主簿、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职。洪武二年冬十月,朱元璋想要让杨宪当丞相,问刘基的看法,刘基和杨宪素来交好,但刘基却说不可以,朱元璋感到奇怪,刘基于是回答说:“杨宪有做丞相的才能,但没有做丞相的器量。”朱元璋问汪广洋怎么样,刘基也以为不行,朱元璋又问:“胡惟庸怎么样?”刘基说:“胡惟庸现在只是小牛罢了,但他日后绝对会破坏车辕和耕犁。” [4]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凭李善长推荐,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深得朱元璋信任。胡惟庸当了丞相后,飞扬跋扈,独掌生杀大权。他竟敢拆阅呈给皇帝的奏折,径自处理,对不利自己的奏折隐匿不报;他还时常不奏报朱元璋,独断专行官员的生杀升黜大事。他还在朝廷中不断培植私人势力,并拉拢军界。功臣吉安侯陆仲亨和平渡侯费聚,都因受到朱元璋的谴责,与胡惟庸密相往还,胡惟庸又和御史大夫陈宁结为死党,于是他的门下出现了一个文臣武将齐集的小集团。朱元璋为此深感不安,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状杀了胡惟庸,屠灭三族,连坐其党羽,诛戮了一万五千多人。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功臣太师李善长等人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赐死,自缢,家属七十余人全部被杀。著名儒臣、文学家宋濂只因受孙子连累,全家被贬到四川,他也病死于途中。此案延续了10年之久,前后被杀的几十家王公贵族,共30000多人。朱元璋兴犹未已,亲自罗列被杀诸臣的罪状,作《奸党录》,布告天下。蓝玉案蓝玉,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洪武二十一年(1388),蓝玉率大军十五万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至捕鱼儿海,俘获七万七千余人,大胜而回。因其战功赫赫,被封为凉国公。但蓝玉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有许多义子仗势欺人,且总兵多年,麾下骁将十数人,威望很高。他还私自占有了元朝皇帝的妃子(这是一种大逆的事情)。北征以后更甚,曾天晚回师夜经喜峰关,城门不开,遂毁关而入。他与冯胜、傅友德,这两个大将一起去征云南,回来以后,他们两个人都被封为太师,蓝玉自己被封为太傅,蓝玉为此常有怨言,又有次他大言道:“我不能当太师吗?”,蓝玉不甘心居于冯胜和傅友德之下,于是上奏皇帝请求封自己为太师,皇帝不答应,蓝玉害怕了,悄悄告诉自己的亲信道:“皇帝这是在怀疑我了。”于是蓝玉谋反。这时候,鹤庆侯张翼、普定侯陈桓、景川侯曹震、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都督黄恪、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和各武臣曾经都当过蓝玉的部将,蓝玉于是派遣自己的亲信集结他们,在凌晨聚在宅子里谋议,集合士兵和各家的家奴,等到时机一到,即可造反。已经约定好了,但被锦衣卫指挥将领蒋献控告蓝玉“谋反”,皇帝命令群臣搜寻证据,证据确凿,蓝玉后被处以磔刑,夷其三族。 [2]不但蓝玉全家被杀,受此案株连被杀的高官,仅列入《逆臣录》的就有一公,十三侯,二伯,25000人。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两案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 余人。同年九月,皇帝下诏书:“胡惟庸、蓝玉的党羽,除了已经被官府捉拿,其他没有被发现的,就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了。” [3]后续播报编辑而在“胡蓝之狱”后,明太祖意尚未足,过了年余,颍国公傅友德,奏请给怀远田千亩,非但不准,反将他赐死。定远侯王弼,居家叹道:“皇上春秋日高,喜怒不测,我辈恐无噍类了。”为这一语,又奉诏赐死。宋国公冯胜,在府第外筑稻场,埋甔地下,架板为廊,加以碌碡,取有鞺鞳声,走马为乐。有怨家入告明太祖,讦胜家居不法,稻场下密藏兵器,意图谋变云云。明太祖遂召胜入,赐酒食慰谕道:“卿可安心!悠悠众口,朕何至无端轻信?”言下,甚是欢颜。胜以为无虞,尽量宴饮,谁知饮毕还第,即于是夜暴病,害得七孔流血,数刻即亡。总计明朝开国功臣,武将只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汤和、邓愈、沐英六人,保全身名,死皆封王。但徐、常、李、邓四公,都死在胡蓝党狱以前,沐英留镇云南,在外无事,得以考终。汤和聪明,见明太祖疑忌功臣,便告老还乡,绝口不谈国事,所以享年七十岁。原因播报编辑纵观“胡蓝之狱”,不难发现,大抵属于“冤案”。对于胡惟庸一案,史学家吴晗有一个著名的文章叫《胡惟庸档案考》,认定胡惟庸案是一个冤案。云奇这个人告变子虚乌有,从清朝就说没有这个事,叫“凿空说鬼”。倘若说胡惟庸家里刀枪林立,能登上城墙就能看得见吗?况且如此大事,他又焉能如此大意。胡惟庸究竟为什么而死,《明史》记载,他受到朱元璋的宠爱好几年,自己一个人独揽丞相大权,随便提拔人和处罚人,很多人奔走于他的门下,给他送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有的时候,很多事情他不让皇帝知道。胡案与宰相制度朱元璋处死了胡惟庸,而且决定从此不再设立丞相。那胡案与宰相制度又有什么内在联系呢?实际上,朱元璋对于胡惟庸最恨的就是他的专权。早在洪武十一年,朱元璋就已经采取了措施,他曾下旨,以后再上奏书,不许再关白中书省。因为在此之前,凡是各地的奏章送给皇帝都要关白中书省,即给皇帝报告有一份,同时要给中书省丞相送一份。这引起了希望独揽大权的朱元璋的强烈不满。于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借机除掉胡惟庸的事。但除掉胡惟庸只是手段,目的则是要撤消丞相制度。并且将撤消丞相制度这件事写到《祖训》里头,说,以后不许立丞相,如果有建议立丞相的人,一定要严惩六部,在丞相撤消以后,直接对皇帝负责。六个部,没有一个丞相在从中有一层管理系统,直接对皇帝负责。和废除丞相制度同时,朱元璋下令解散原来的大都督府,把大都督府改变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一个大都督统领天下兵马,权力太大,我把它变成五个都督,一个要造反,还有四个可以制约。胡惟庸案的结果是废除了丞相制度。丞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久远,中书省撤消以后,就改变了中国将近2000年的丞相制度。明、清两朝没有丞相,而所谓的“宰相”也只是有宰相之名而无宰相之实的空名而已。蓝玉必死再说蓝玉一案,众多的高级将领束手待擒,毫无反抗的余地,如果他们是有密谋,串联好的,或者早想造反,不可能如此束手待擒。造反是假,要除掉这些悍将是真。洪武末年,很多公、侯全已经杀,没有人再带兵打仗了,这个蓝玉是朝廷倚重的对象,为什么朱元璋到了晚年了还要杀掉蓝玉?这牵扯到洪武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五,太子朱标的去世。在“家天下”的封建王朝中,朱元璋打天下,而坐天下的则是自己的子嗣后代。太子一死,皇太孙要继承皇位,面对的将是一群如狼似虎的骄兵悍将,所以他必须要给将来的小皇帝铺平道路。所以蓝玉必死。但封建社会皇帝的圣旨就是法律,皇帝钦点则没有“冤案”。朱元璋是中国封建社会惟一贫民出身的皇帝。称帝前,朱元璋和他那帮出生入死的朋友们,不分彼此,平起平坐;称帝后,政体却要求把朱元璋神圣化,这些人突然之间要在朱元璋面前拜倒称臣,这种巨变,他们不适应。另外,他们在平定天下后成为新贵,占有大量的良田美宅,政治上经济上都极力扩张,与朱元璋的统治集团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发生尖锐冲突。朱元璋屡兴大狱,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绝不是简单地处置几个不忠的大臣。朱元璋从一个贫穷百姓一跃跻身于帝王之列,其弱子幼孙能否坐稳江山,是他考虑得最多的问题。当他大开杀戒时,文弱儒雅的太子朱标曾劝谏他不要滥杀无辜,以免伤了君臣和气。他当时没有作声。第二天,他把一根棘杖丢在地上,让朱标去检。朱标看到上面都是刺,面露难色。这时,朱元璋拿起棘杖,用利剑削去上面的刺,交给朱标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这些刺削掉,再交给你岂不更好!我杀的都是奸恶之人,把内部整顿好了,你才能当个家。”所以说,朱元璋兴起大狱的直接目的则是为后继之君计,防止文臣武将专权,扫清子嗣统治的政治障碍。其收权立威的方式虽与汉高祖刘邦、宋太祖赵匡胤不同,但性质无异。评价播报编辑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和重典治国、对贪官污吏的杀戮和惩治是两个概念,两个问题。前者是为了集权,后者是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僚队伍。但是两种类型的案子,都使用了非常残暴的手段,这反映了朱元璋治国的一个特点。朱元璋对于这些个功臣,这些开国元勋的杀戮,要远远严酷于当年的汉高祖。朱元璋实行重典治国,他一严惩贪官污吏,第二实行集权,它的结果可以归纳为几条:第一,他建立了纲纪,整顿了官僚队伍,实现了政令通达,建设了一个有效率的政府。第二,他改变了元朝以来的混乱秩序,使老百姓得到了休息,使明初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比较大的发展。第三,他留下了一套专制制度,这个制度帮助朱家皇朝维持了277年的统治。轶事播报编辑洪武十三年,胡惟庸用谎言称自己家中的井出现了甘泉,于是请朱元璋到家里来观看朱元璋答应了。朱元璋驾出皇宫,到皇宫附近的胡惟庸家去。忽然路上有一个人,骑着马冲过来了,拦住车驾,说不出话来。卫士遂把他抓到地上打,把那人胳膊都打断了,胳膊还指着胡惟庸的家。朱元璋感到有问题,一定是那儿发生了对我不利的情况。于是朱元璋登上城墙,看到胡惟庸家里刀槊林立。这个被打的人叫做“云奇”,这就是所谓的“云奇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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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蓝之狱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胡蓝之狱不如一醉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余人,可谓亘古未有的最大狱案。朱元璋为什么要这么做?成为后人不断探究的问题。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民,曾入皇觉寺为僧,从他投入“红巾军”,到建立了大明政权,戎马征战十几年。可以说,他是在马上得的天下。他的成功,得益于身边一批运筹帷握、能征善战的文臣武将。因此,朱元称帝后,就把这些开国功臣都封了大官。其中朱元璋家乡的濠洲人、风阳人就有6个国公、28个侯。他们以李善长、胡惟庸为中心,组成了势力强大的“淮西帮”。胡惟庸之前的丞相中,李善长小心谨慎,汪广详儒弱嗜酒,徐达常年统兵在外,与明太祖朱元璋的冲突并不激烈。胡惟庸当了丞相后,飞扬跋扈,独掌生杀大权。他竟敢拆阅呈给皇帝的奏折,径自处理,对不利自己的奏折隐匿不报;他还时常不奏报朱元璋,独断专行官员的生杀升黜大事。他还在朝廷中不断培植私人势力,并拉拢军界。于是他的门下出现了一个文臣武将齐集的小集团。朱元璋为此深感不安,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的罪名杀了左丞相胡惟庸,同时对和胡来往密切的官员也进行抄家灭族。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功臣太师李善长等人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杀。当时李善长已经77岁,被赐自缢,其家属70余人皆被杀。大批淮西帮的异姓公侯家族被处以极刑。著名儒臣、文学家末濂只因受孙子连累,全家被贬到四川,他也病死于途中。此案延续了10年之久,前后被杀的几十家王公贵族,共3000多人。蓝玉是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妻弟,因南征北战平定边疆有功,被封为凉国公。但是蓝玉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有许多义子仗势欺人。朱元璋对其多次申斥。洪武二十六年,特务头子锦衣卫指挥控告蓝玉“谋反”并严刑拷打成案不但蓝玉全家被杀,列侯以下被族诛的不可胜数,受此案株连被杀的达15000人。这一案,几乎把军中勇武刚强之将杀了个精光。至此,淮西帮的军事力量基本被摧毁了。除胡蓝两案被诛杀者之外,还有其他功臣也被朱元璋以各口除去。如朱元璋的亲侄朱文正,曾在与陈友谅大战中坚守南昌85日,立有大功,却被朱元璋加以“亲近惴生,胸怀怨望”,鞭挞致死;开国第一功臣徐达,曾是朱元璋患难与共的战友,但在洪武十八年他生背疽时,朱元璋明知此病最忌吃蒸鹅,偏偏赐蒸鹅给他,逼着徐达当着使者之面吃下,不久病重而死。杀来杀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告老还乡的汤和幸免于难。朱元璋为什么要兴“胡蓝之狱”呢?分析起来,可能有两点原因:一是为了巩固皇权。朱元章是中国封建社会惟一贫民出身的皇帝。称帝前,朱元璋和他那帮出生人死的朋友们,不分彼此,平起平坐;称帝后,政体却要求把朱元璋神圣化,这些人突然之间要在朱元速面前拜倒称臣,这种巨变,他们不适应。另外,他们在平定天下后成为新贵,占有大量的良田美宅,政治上经济上都极力扩张,与朱元璋的统治集团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发生尖锐冲突。胡惟庸的“擅权挠政”,蓝玉的“进退自恣”,都是想搞专制的朱元球所不能容忍的。所以,朱元璋屡兴大狱,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绝不是简单地处置几个不忠的大臣。二是为了永葆江山。朱元璋41岁称帝,到天下大定时,他都已60岁了。他从一个贫穷百姓一跃跻身于帝王之列,对其弱子幼孙能否坐稳江山,是他考虑的最多的问题。当他大开杀戒时,文弱儒雅的太子朱标曾劝谏他不要滥杀无辜,以免伤了君臣和气。他当时没有作声。第二天,他拿着一根棘杖丢在地下,让朱标去检。朱标看到上面都是刺,面露难色。这时,朱元璋拿起棘杖,用利剑削去上面的刺,交给朱标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这些刺削掉,再交给你岂不更好!我杀的都是奸恶之人,把内部整顿好了,你才能当这个家。”从中不难看出,为了建立绝对皇权,朱元璋是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的,哪怕这些手段是极其残忍,极其野蛮,极其不合情理!发布于 2021-05-12 14:04​赞同 2​​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明初四大案_百度百科

案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明初四大案播报讨论上传视频明朝初年的四大政治事件的合称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治理权贵和贪污引发的著名案件。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也称“胡蓝之狱”。据周敬心书,此外尚有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罪妄言者。中文名明初四大案朝    代明朝时    期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策划人朱元璋意    义巩固了朱家政权目录1胡惟庸案2空印案3郭桓案4蓝玉案胡惟庸案播报编辑明太祖朱元璋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它是指洪武帝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胡惟庸被杀,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7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譬如,浙江青田人刘基(字伯温),曾辅佐朱元璋,立下过汗马功劳,但由于他与淮西朋党集团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刘基仅封为诚意伯,岁禄只有240石 [1]。而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翌年,刘基告老还乡。然而,由于他曾对朱元璋说过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话 [2],故而深受后者的嫉恨,被解雇革去岁禄 [3]。洪武八年(1375年),刘基生病,胡惟庸派医生前去看望,但刘基服药后不久便一命归西 [4-5]。当然,排斥异己还不是胡惟庸案的关键所在。事实上,胡案的症结在于——他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让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来贡,胡惟庸和当时的右丞相汪广洋等人匿而不奏,结果被太监告发。明太祖闻知勃然大怒,言辞斥责省臣。但胡惟庸和汪广洋将责任推到礼部头上,而礼部则反唇相讥,归咎于中书省。这种相互推诿扯皮,使得朱元璋更为恼火,于是将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来,让他们招出主谋。不久,汪广洋被处死。接着又以汪广洋曾违法纳没官妇女为妾,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堂属的罪行 [6]。至此,明太祖与胡惟庸朋党的矛盾已趋于白热化。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太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枉法诬贤”“擅权枉法”“蠹害政治”罪加以处死。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 [7]。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为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10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 [8]。空印案播报编辑空印案是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有争议或1376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本案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属罕见。明朝时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师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从元朝既有的习惯性做法(“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中外历史年表》),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郭桓案播报编辑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明史·刑法二》在记载郭桓案的起因时,曰:郭桓者,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下旨查办。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朱元璋令审刑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9],史称“郭桓案”。朱元璋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蓝玉案播报编辑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君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而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统兵多年,在军中颇有威望;麾下骁将十余员,个个勇猛善战。以一介武夫起家的朱元璋,原本就最忌武人拥兵;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某次北征还师,夜扣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 [10]。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举劾,但蓝玉竟怒逐御史 [11]。他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又因奏请多未采纳,一直对朱元璋心怀不满。这些做法,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就将他处斩,并族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当时因这个案件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 [12]。朱元璋还手诏布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有一公、十三侯、二伯。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胡惟庸案_百度百科

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胡惟庸案播报讨论上传视频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狱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简称胡狱,为明初四大案之一。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后设殿阁大学士供皇帝作为顾问,朱元璋结束了中国的丞相制度,加强了专制皇权;另设内阁供皇帝作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丞相一职,后来在永乐帝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1]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中文名胡惟庸案外文名Hu Weiyong case发生时间1380年简    称胡狱发生年代明朝人    物胡惟庸及其朋党历史影响结束了宰相制 ,加强了专制皇权目录1事件背景2经过3评价4争议5最后一个宰相事件背景播报编辑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七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譬如,浙江青田人刘基,曾辅佐朱元璋,立下过汗马功劳,但由于他与淮西朋党集团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明朝开国后,朱元璋大封功臣,刘基仅封为诚意伯,岁禄只有240石 [3]。而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翌年,刘基告老还乡。然而,由于他曾对朱元璋说过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话 [4],故而深受后者的嫉恨,被解雇革去岁禄 [5]。洪武八年(1375年),刘基生病,胡惟庸派医生前去看望,但刘基服药后不久便一命归西 [6]。当然,排斥异己还不是胡惟庸案的关键所在。事实上,胡案的症结在于——他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自然让权力欲超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经过播报编辑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此为祥瑞,并借此邀请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大怒,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诛灭直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方告结束。 [1]百科x混知:图解胡惟庸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发李存义与其子李佑,曾同胡惟庸谋逆。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是受胡惟庸指使。李善长为了大兴土木,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300名。汤和暗中向朱元璋报告。朱元璋颁敕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其妻等70余人被杀。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宋濂的孙子宋慎亦受牵连被杀,宋濂本人贬死四川茅州。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 [2]然而经历史学家考证,并没有太监拉缰绳从而阻止朱元璋进入胡家这回事。云奇这个人物也仅仅是正史捏造出来的。评价播报编辑胡惟庸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名至实归的丞相。此后,中国皇朝的“丞相”职位彻底消亡。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他是奸是忠,他是最后一个敢向皇帝权威挑战的丞相,胡惟庸被动地改变了中国历史。争议播报编辑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其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也有学者指出:所谓的胡惟庸案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结果是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大大加强了皇帝专制集权。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明史》说“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后世怀疑这根本是朱元璋对相权 威胁君权恐惧,故引发杀机,甚或滥杀无辜。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不许“关白”中书省(大臣奏事时,中书省不必知道)。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丞相制度之举,只是不许“关白”中书省的延续,意思是大权独榄,集自古以来皇权、相权于一身,从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最后一个宰相播报编辑明初的丞相擅权不行,尸位素餐也不行,放权、抓权均无好下场。朱元璋对于相权的存在实际上已深为反感,他不能容忍相权过大,绝不希望有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权臣存在,废相只是时间问题。然而胡惟庸的独断专行,使相权与皇权的冲突更为明朗化了。胡惟庸之前,李善长小心谨慎,徐达经常带兵在外,汪广洋只知饮酒吟诗,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尚不突出。但胡惟庸为相七年,擅权乱政,使得朱元璋感得大权旁落,除了剪除别无选择。胡惟庸案实际是一个冤案,明初的冤案又何止这一个?早在洪武十一年三月,为了限制丞相的权力,朱元璋就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在此之前,凡是各地送给皇帝的奏章都要关白中书省,就是给皇帝一份,同时也要给中书省丞相送一份。接着,又令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这样就大大削弱了中书省的权力。然而即使这样,也还不能令朱元璋满意。于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朱元璋接着就宣布裁撤中书省。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朱元璋大权独揽。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皇权得到进一步加强。稍后,朱元璋还宣布以后嗣君不许议置丞相,大臣如敢奏请者,处以重刑,并立为祖训。再回头看一下胡惟庸案就可明白,说胡惟庸独断专行确有其事,但谋反其实是子虚乌有,它只不过是朱元璋废丞相的一个借口。胡惟庸被告称谋叛时,证据并不充足,如果深究下去,胡惟庸可能不会被坐成死罪。因此朱元璋才迅速认定谋逆是实,即行杀掉,连告发的涂节也全不放过,只是为了死无对证,并可以借此另做文章。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后,仍然能时时刻刻感受到李善长的威胁。李善长为功臣之首,虽已退位,但势力还很大,加之与胡惟庸的姻亲故旧关系,始终令朱元璋耿耿于怀。为了巩固帝业,就必须彻底消除这一隐患,因而胡惟庸案不断升级。明代的心腹大患是「北虏南倭」,于是又为胡惟庸添上了一个「通倭通虏」的罪名,就是说他勾结蒙古和日本,企图谋反。但是据吴晗先生《胡惟庸党案考》,通倭通虏都是「莫须有」的罪名。胡惟庸事件正像一个传说中的故事,时间越长,故事的范围便越扩大。到后来胡惟庸东通日本高丽,西通卜宠吉儿,南通三佛齐,北通沙漠,东西南北诸夷,无不与胡惟庸叛逆案发生关系。朱元璋在杀胡惟庸若干年后又给他加上这些谋逆罪名,是想借胡案兴起大狱来诛杀文武功臣,以防功臣们日后威胁朱姓子孙。平心而论,胡惟庸的被杀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所谓的「胡党」却未免牵强附会。胡惟庸案实际上成为朱元璋整肃功臣的借口,凡是他认为心怀怨望、行为跋扈的大臣,都被加上「胡党」的罪名,处死抄家,开国功臣李善长也最终被牵连进此案。李善长是受祸最惨的,不仅本人被赐死,还被族诛。他死后一年,郎中王国用为其鸣冤,由御史解缙起草《论韩国公冤事状》,疏中论道:李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又何必为胡惟庸谋事,况且他已经年迈,根本没有精力再折腾,何苦如此! 当时正值胡党株连,气氛异常恐怖,很多人担心会招来祸事。但朱元璋看了以后,未作任何批示,可见他也默认是枉杀。所谓的胡惟庸案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结果是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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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胡蓝之狱)

胡蓝党狱是指发生在明朝初期洪武年间的一系列政治案件,主要包括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背景[编辑]

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初步巩固后,他对王朝内部权势烜赫的王侯将相愈来愈猜疑,加上有些功臣的骄纵违法,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显得更突出了。

经过[编辑]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的罪名杀了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右丞相汪广洋也遭赐死。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李善长等开国功臣都被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罪名被杀,“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朱标病逝。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发:蓝玉被人告发谋反,于是又牵连一大批武将及朝廷官员,“族诛者万五千余”。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又在南北榜案中指责一些官员是胡蓝党人并将他们凌迟。

顾诚在《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中说朱元璋是在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去世的,二月间病体缠身之时仍力疾作出“凌迟”在押成丁“胡蓝党人”和断没田口家财的决定,可谓至死方休。胡惟庸与蓝玉两案,合称“胡蓝党狱”。

参见[编辑]

明初四大案

胡惟庸案

蓝玉案

南北榜案

参考文献[编辑]

明史

明实录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胡藍黨獄&oldid=78599759”

分类:​胡蓝之狱

本页面最后修订于2023年8月21日 (星期一)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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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朱元璋在胡蓝案里杀了那么多人? - 知乎

为什么朱元璋在胡蓝案里杀了那么多人?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明朝历史明朝那些事儿(书籍)历史人物明朝历史为什么朱元璋在胡蓝案里杀了那么多人?关注者12被浏览9,661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6 个回答默认排序历史环游记在风起云涌的历史里 总有你想知道的细节​ 关注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是以皇帝的猜忌为主因,附加臣子的不会谨言慎行、节权自律而造成的大案。

胡惟庸的案子既是一个冤案,又不是冤案。

说它是冤案,是因为在将胡惟庸处死时,他还没有罪名,后来所指的罪行都没有实证,所以说他是冤枉的。

他死后,才说他谋反,说他勾结蒙古人,说他勾结倭寇,罪名越加越多。

这些罪证一件件揭发出来时,已经到了朱元璋的晚年。

说胡惟庸的案子不是冤案,是因为他死于专权、犯了众怒,颇为同僚所憎恨(刘基、徐达等人都认为他奸邪不可靠),而且影响到了皇帝的专制集权,身首异处只是早晚的事情,所以说朱元璋也没有冤枉他。

案情回放之胡惟庸案

一、株连大案

根据《明史·奸臣·胡惟庸传》的记载,胡惟庸案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政治谋反案。

胡惟庸本是定远人,在朱元璋起兵后投奔了朱元璋。

先后做过元帅府的奏差、宁国县的主簿、知县,他在洪武三年(1370 年)进入中央主管政令发布的机构中书省担任要职,参知政事;朱元璋洪武六年(1373 年)七月成为右宰相,而没过几年又成为左丞相。

古人以「左」为尊,左丞相高于右丞相,这表明胡惟庸在任职之初,是受到朱元璋的信任与喜爱的,来自皇帝的认可使他没用几年便登上了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达到了「位极人臣」的目标。

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是个人才,格外宠信他。

胡惟庸也惕惕自励,并曾因为人处世的谦虚谨慎而颇得皇上的肯定,受到一天胜似一天的宠信和礼遇。

然而,胡惟庸在独任丞相之位后,并没有延续谦虚谨慎的作风,反而开始了独断专行的作为。

《明史》接下来着力渲染胡惟庸的乱权行径,并力图将胡惟庸在这方面的表现当作他引起皇帝猜忌和憎恶的重要原因,这些主要事件包括:(1)擅自决定罪犯的生杀予夺,对人命留存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是皇帝权威的重要表现。

然而,胡惟庸却仅凭借宰相之职位,对此类事项任意决断。

(2)擅自升降奖惩官员,官员的任免权本来也是皇帝的专有权力,但是胡惟庸也屡次在未经皇帝同意或不向皇帝请示的情况下,行使此种权力,自己做主处理了。

(3)擅自决定政务,胡惟庸是皇帝之下的最大官员,负有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权力,所以中央和地方诸多衙门从各地发来呈给皇帝且已封好的奏折,都会先到胡惟庸那里。

胡惟庸在审阅奏折后,经常会擅自作出批示,而且还会将对自己不利的奏折隐瞒起来,不把它们送上去,使皇帝通达下情的途径被阻塞。

正史记载胡惟庸的其他造反行为还有:(1)他的家乡定远旧房子的井里头,忽然生长石笋,露出水面几尺,阿谀奉承的人争先恐后地引据符瑞说这是吉祥之兆,又说他祖父三代的坟上,都夜夜有火光照天。

胡惟庸更加高兴和自负,有了反叛的想法。

(2)吉安侯陆仲亨从陕西回京,擅自乘驿站的传车。

皇帝怒而斥责他,责令他在代县出任捕捉盗贼之职。

平凉侯费聚受命管理苏州的部队和百姓,却每天沉湎于酒色之中。

皇帝很生气,责令他到西北任招降蒙古之事。

费聚招降无功,皇帝又严厉斥责他。

这两个人害怕极了。

胡惟庸私下用官位和金钱利诱他们。

这两个人一向憨厚刚直而又有勇力,见胡惟庸在朝中大权独揽,就暗中与他密切往来。

胡惟庸就将自己谋反的意图告诉他们,命他俩在外边收集士兵和马匹。

(3)胡惟庸还曾与陈宁一起掌管丞相府,翻检全国军队、马匹的簿籍,趁机命都督毛骧选卫士刘遇贤和亡命之徒魏文进等,收为得力的心腹,并说:「我有重用你们的时候。」

(4)在胡惟庸策划谋反后不久,胡惟庸的儿子因为在集市上驾车,马儿受惊,坠车而死。

胡惟庸却因此将驾车的人杀死。

朱元璋听说后大怒,便要胡惟庸偿命。

胡惟庸十分害怕,于是请求用黄金布帛给这人家,皇帝不准。

胡惟庸害怕,就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商量谋反,暗中把谋反的消息四处通告给追随自己的人和依附自己的武将,希望提早实施反叛计划。

但他还未真正实施反叛计划,朱元璋就因为发现了他的另一个违法行为而将其诛杀。

洪武十二年(1379 年)九月,位于南海的占城国派使者来京城进贡,左丞相胡惟庸等人竟然未把这件事汇报皇帝。

太监出去看到占城的使者,入宫告诉皇帝。

朱元璋发怒,下令斥责中书省的官员。

胡惟庸及右丞相汪广洋叩头谢罪,而悄悄把责任推给礼部,礼部又推给中书省。

皇帝更加愤怒,把这些官员都关了起来,全力追查主要的责任者。

不久,即赐汪广洋死罪,汪广洋的妾陈氏殉夫而死。

朱元璋问及此事,原来这陈氏乃是没入官府的原陈知县的女儿。

当时,有些官员犯罪后,皇帝除了处罚官员本人外,还会将他的妻儿没入官府以示惩罚。

按照明朝的规定,没入官府的这些妇女只能赏赐给有功劳的武将,而不能赐给文臣。

朱元璋因之大怒道:「没入官府的妇女,依法只分给功臣的家中服役,凭什么分给文臣呢?」遂敕令法司调查。

依此案情,胡惟庸和六部堂官们都应定罪。

在这样的背景下,原来和胡惟庸一起策划谋反的官员涂节便于洪武十三年(1380 年)正月,上告了胡惟庸谋反的事。

御史中丞商暠这时已贬官为中书省的小官吏,也把胡惟庸私下的所作所为上告皇帝。

皇帝大怒,批转朝廷大臣轮番审讯,供词牵连陈宁和涂节,朝廷大臣说:「涂节本来就参与谋反,看到谋反之事办不成了,才把此事上奏,不可不杀。」

紧接着,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 年)五月初二,朱元璋从西华门摆驾出皇宫,要到皇宫附近的胡惟庸家去。

正行走间,路上忽然有一个人迎着皇帝的车驾直冲了过来,拦住御驾车马,由于紧张,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朱元璋身边的卫士见这个人敢于如此冒犯圣驾,立即冲上去打。

这个拦驾的人叫云奇,是西华门内使,一个宦官。

云奇被打倒在地,胳膊都快给打断了,还拼命指着胡惟庸的家。

朱元璋察觉到,一定发生什么事了,云奇才敢于拼死拦驾陈诉。

既然云奇在他前往胡惟庸家的路上拦驾,那么此事就可能与胡惟庸有关。

西华门离胡惟庸家很近,朱元璋登上西华门城楼向胡惟庸的家眺望,只见胡惟庸家里有重重壮士,皆裹甲执兵,埋伏于屏壁间。

难道是胡惟庸想要趁朱元璋临幸时造反谋逆吗?因为西华门与胡惟庸家近在咫尺,内使云奇发现了这一逆谋后,便紧急赶来向朱元璋报告。

这就是所谓的「云奇告变」,这件事被详细地记载在了一些史书中。

就这样,胡惟庸谋反案发,于是朱元璋下令诛杀胡惟庸、陈宁以及涂节。

受此案牵连,被随后诛杀的官员竟达到上万人之多,很多人都是在没有真实证据的情况下被诛杀的。

胡惟庸虽然被诛杀了,但整个案子却并没有完结。

《明史·胡惟庸传》里清楚记载着:「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

也就是说,胡惟庸被处死的时候,他谋反的罪行还不清楚。

之后,朱元璋继续追查与本案有关的情况。

于是胡惟庸的罪状就像故事传说一样,逐步添枝加叶,越到后来越显得完整:

洪武十八年(1385 年),朱元璋发现胡惟庸曾命太仆寺丞李存义,即明朝开国重臣李善长的弟弟、胡惟庸女婿李佑的父亲,暗中游说李善长一起谋反。

当时李善长年纪已老,不敢断然拒绝,开始不答允,但也没有告发胡惟庸。

李存义托人自首,皇帝免其死罪,将他放逐到崇明岛。

洪武十九年(1386 年),又查明胡惟庸有私通倭寇的行为,即胡惟庸曾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招募倭寇,与倭寇约日期会见,这件事当时已经联系好而尚未行动。

同年十月,林贤的案子调查结束。

到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 年),朱元璋又查明胡惟庸曾派旧元时的臣子封绩送信给已被推翻的元朝皇帝的继位人,向他称臣(「称臣于元嗣君」),请求对方发兵从外面呼应。

洪武二十一年(1388 年),蓝玉出征沙漠,捉住封绩,李善长却没有将胡惟庸私通蒙元的事情汇报给皇帝。

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 年)五月,此事被发觉,封绩被逮捕下狱,审讯出真情,李善长与胡惟庸同谋造反的事才大白于天下。

恰逢李善长家中奴仆卢仲谦告发胡惟庸和李善长往来的状况,而陆仲亨家奴封帖木也告发陆仲亨及唐胜宗、费聚、赵庸三个侯爵与胡惟庸共谋叛乱。

朱元璋依据这条罪状,顺势诛杀了朝中重臣李善长,他认为李善长明知胡惟庸谋反的情况,也就是私通元朝军队,但是没有及时上告,属于大逆不道。

李善长、陆仲亨等人被杀后,又有一大批官员受到株连,案子牵连蔓延,前后被杀的官员总数超过三万。

朱元璋为此还特意写了《昭示奸党录》,以期警示臣民。

胡惟庸案大捕杀

对本案的发展过程,大体可以用一个简单的逻辑顺序描述来概括:

(1)胡惟庸任丞相后,飞扬跋扈,擅权罔上;(2)谋刺徐达,毒死刘基;(3)与李善长相结交图谋不轨;(4)定远老宅的井里头生出石笋,且祖坟夜夜火光照天,胡惟庸遂生异念;(5)结费聚、陆仲亨为助;(6)收纳亡命;(7)令李存义、杨文裕说李善长谋逆;(8)遣林贤下海招引倭寇;(9)遣元朝降臣封绩为使者向北元请兵助反;(10)胡惟庸之子在城中骑马飞奔,坠身死于车下,胡惟庸擅杀驾车者,朱元璋大为恼怒,让胡惟庸偿命;(11)阻占城贡使,被朱元璋怪罪;(12)私给文官以入官妇女,按法律规定,胡惟庸及六部堂属皆当论罪;(13)涂节见事不成害怕祸及自己,告发了胡惟庸的谋反阴谋,商暠亦告发胡惟庸;(14)云奇冒死阻止皇帝赴胡惟庸宅邸,事后查明胡宅暗藏武士谋害皇帝;(15)林贤狱成;(16)李善长被杀;(17)胡党株蔓数万人,功臣宿将几尽。

以上就是正史中关于胡惟庸案的描写,也就是明代朝廷处置胡惟庸后的官方说法,但根据后代学者的分析,很多人认为胡惟庸谋反案是一个没有确凿证据的冤案,该案的真实情况实际上被遮盖了起来。

朱元璋的真实目的在于通过这样的大案,彻底除掉宰相之权,巩固受到威胁的皇权。

二、皇权独尊

明史学家吴晗写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叫《胡惟庸党案考》,把胡惟庸的案子从头到尾缕析了一遍,最后证明,胡惟庸的前述罪状多属捕风捉影之词,胡惟庸案是一个冤案。

胡惟庸的罪行一件一件被发现,已经是胡惟庸被处死很多年以后了,也就是说,当胡惟庸案发的时候,他并没有正式的罪名。

既然胡惟庸没有正当罪名,又为什么会被杀死呢?《明史》上说,他多年受到朱元璋的宠爱,自己独揽丞相大权,有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也不向皇帝报告,还随便提拔人和处罚人,当时有很多人奔走于他的门下,送给他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

朱元璋最恨的就是胡惟庸的专权,因为他专权,即使他没有罪,也要把他杀掉。

由此可见,胡惟庸之罪在于擅权僭侈,而这正是最不能为朱元璋所容忍的。

洪武十一年(1378 年),朱元璋下令限制中书省的权力,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不许「关白」中书省。

「关白」是什么意思?就是凡是送给皇帝的奏章,都要同时送给中书省丞相一份。

作为皇帝,朱元璋希望大权独揽,掌控生杀予夺,决定一切,怎么能允许这个权力被丞相分割呢?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 年)他除掉胡惟庸,终于废除了丞相制度。

丞相的权力太大,杀了胡惟庸,如果再立一个丞相,仍然不免要与皇帝分享权力。

于是,朱元璋干脆一劳永逸地取消丞相制度,就不会再有丞相与皇帝分权了。

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党案后,朱元璋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革中央机构,主要是:废中书省、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洪武十年设立)、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

总的精神是:将政权、军权分割为若干部分,由各个系统不同的机构分别掌领,在丞相被撤销以后,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与皇帝之间,没有了丞相这一中间管理层,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掌握。

从中书省综掌政权一变而为皇帝亲自管理庶政,皇帝直接统辖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控制了一切生杀大权。

「政事一从皇帝出」,皇权相权合二为一,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已有一千多年的丞相(宰相)制度和七百多年的三省制度遂告结束,「朱元璋成为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

在废除丞相制度同时,朱元璋对掌握国家最高军事权力的机构也加以改组,他下令解散原来的最高军事权力机构大都督府,因为大都督的兵权太大了。

他把大都督府划分为中、左、右、前、后五个都督府,即五军都督府,每个都督府都有一个掌握着一定兵权的都督。

这样,统领天下兵马的大都督兵权就被瓜分了。

每个都督的权力只有原来大都督的五分之一,不足以对皇帝构成威胁。

并且五个都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听命于皇帝,如果一个都督要造反,其他四个将会形成牵制;退一步说,即使有两个或三个都督串联起来要造反,也不太容易。

明朝是朱家的天下,朱元璋要把它传给子孙,他不仅不愿意自己的权力被丞相分割,而且不允许子孙的权力被丞相分割。

因此,他把撤销丞相制度这件事写到《祖训》里头,规定说子孙后世永远不许立丞相,如果有人建议立丞相,必须严惩。

洪武二十八年(1395 年),朱元璋敕谕廷臣说:「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勿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总而言之,将朱元璋处理胡惟庸案及其后的一系列举动联系起来,可以看到他不遗余力集中皇帝权力的一个完整过程,朱元璋的改革使得皇帝的位子坐得更稳了。

从此,皇帝不再允许自己的权力分散,中国君主宗法制的专制制度被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从这个意义上看,胡惟庸的案子既是一个冤案,又不是冤案。

说它是冤案,是因为在将胡惟庸处死时,他还没有罪名,后来所指的罪行都没有实证,所以说他是冤枉的。

他死后,才说他谋反,说他勾结蒙古人,说他勾结倭寇,罪名越加越多。

这些罪证一件件揭发出来时,已经到了朱元璋的晚年。

说胡惟庸的案子不是冤案,是因为他死于专权、犯了众怒,颇为同僚所憎恨(刘基、徐达等人都认为他奸邪不可靠),而且影响到了皇帝的专制集权,身首异处只是早晚的事情,所以说朱元璋也没有冤枉他。

胡惟庸案前后延续十四年,一时间包括开国元勋李善长在内的功臣宿将被诛夷殆尽,达三万余人。

也还是朱元璋想借胡案兴起大狱来诛杀文武功臣,防止他们日后威胁朱姓子孙。

那么,为何在他们身上非得加上「谋逆之罪」(勾结蒙元、私通倭寇、图谋造反)而不是专权、贪腐之罪呢?其背后还有其他隐情。

在明朝兴兵之时,朱元璋为了鼓励文臣武将给自己打天下卖命,曾授予多位开国功臣免罪铁券,其上多镌刻「若谋逆不宥,其余死罪免二次」之语。

正因为不加谋逆之罪无以破功臣的铁券保护伞,所以将胡案定为谋逆,搂草打兔子,便可一举诛灭功臣了。

在胡惟庸案中被牵连的李善长死后第二年,虞部郎中王国用就上书为他鸣冤,意思是说李善长的地位已经很高了,即使帮助胡惟庸篡位成功,地位也不会更高,李善长不会为此冒这么大的风险。

李善长这样有大功的人得到如此下场,将会令天下人寒心。

王国用的批评尖锐直白,入情入理,无可辩驳。

朱元璋读了如此冒犯的话,心知理亏,竟然不予追究,足见李善长死得有多冤枉。

专制君王对于权力的追求似乎没有止境,因而对于权臣的防范也就没有止境,越到晚年,他的这种心态也就越严重。

他感到年老体衰,他要为未来的继承者留下一个安全的世界,措施之一就是再次大开杀戒。

案情回放之蓝玉案

一、案出有因

蓝玉案,或称「蓝党之狱」,爆发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

蓝玉也是安徽定远人,本是开国公常遇春的妻弟,在常遇春手下当兵,临敌勇敢,所向披靡,积功至大都督府佥事。

后来,他又先后跟随中山王徐达征讨北元残部,跟随西平侯沐英征讨西番,跟随颍川侯傅友德征云南。

由于屡立战功,蓝玉被封为永昌侯,而且其女被册封为蜀王妃。

久经战阵的蓝玉是帮助朱元璋打下天下的元勋宿将之一,他身材魁梧,胸有韬略,在讨伐元朝军队的战斗中,骁勇善战的蓝玉出生入死,屡立战功,受到朱元璋的倚重和信赖。

蓝玉最著名的军功,是洪武二十年(1387 年)作为左副将军随大将军冯胜出塞,降服了北元悍将纳哈出;洪武二十一年(1388 年)作为大将军出塞,征讨北元嗣君脱古思帖木儿,一直打到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大胜而还,蓝玉因此以军功而晋升为凉国公,他是继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之后的明军重要将领。

但是,根据《明史》的记载,立有大功并获得很高封赏之后的蓝玉恃功放旷,任行不法之事,逐渐失去了皇帝的宠信。

正史中与蓝玉有关的逐渐引起朱元璋不满的事例有:

(1)蓝玉蓄庄奴、假子数千人,横行霸道,胡作非为,霸占民田,受到御史的弹劾,但他不思悔过,反而将登门调查的御史赶出门去,视国家法度于不顾。

(2)在征云南元梁王胜利后,他就派人到云南私自贩盐,牟取暴利。

(3)蓝玉在带兵作战时,纵情跋扈,任意行事。

有一次带兵北征回还,夜半来到喜峰关城下,要求开门,守关的官吏遵循制度,要求天亮再开关门。

蓝玉大怒,竟带领兵将将这一关隘焚毁。

(4)在捕鱼儿海战役中打败元帝脱古思帖木儿后,蓝玉不仅私占掠获的大量珍宝、驼马,还将元帝妃子据为己有,致使元妃因羞愧而上吊自杀,由此引来许多非议和事端。

太祖朱元璋得知后大怒,说:「蓝玉无礼如此,岂大将军所为哉!」

(5)蓝玉在军队中一手遮天,随意升迁和罢黜官员,进止自专,诏令有所不从,甚至违诏出师,置国家法律于不顾。

(6)参加西征后,他被升为太傅,而与他同时出征的宋国公冯胜、颖国公傅友德却被封为太子太师,他对此大为不满,整日满腹牢骚。

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二月,一位锦衣卫的指挥揭发蓝玉谋反。

经审讯,说是蓝玉串通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伯何荣、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划在朱元璋出宫耕田时起事。

朱元璋当然不能容忍谋反之事,借此亲审蓝玉,施行严刑逼供,蓝玉被迫招供谋反。

结果他的全家族都被处死,另外还牵连到他的部下、朋友以及其他相关的官员,因连坐被杀者(「蓝党」)达一万五千余人。

蓝玉案成为继胡惟庸案后的又一桩大案。

著名的富豪沈万三沈家也受到蓝玉案牵连,从此彻底败落。

朱元璋亲手写诏布告天下,并将蓝玉谋反的事实编为《逆臣录》。

朱元璋在诏书中说:「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

杀了一万五千多人以后,朱元璋似乎还觉得自己已经很宽容了。

然而,仅列入《逆臣录》的高官就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经这一次杀戮之后,明初的功勋宿将差不多都被杀完了,各军府卫所被株连诛杀的军官达几万人。

这时候,朱元璋还说什么「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很明显这完全是一句骗人的话,因为此时已经无人可追问了。

俗语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蓝玉一步步将自己推向了受惩的边缘。

他虽然应受到国家刑法的惩治,但并没有犯穷凶极恶的大罪,其行为更不至于令皇帝怒到将其满门抄斩的程度。

真正使他落入无穷刑狱之灾的,还是皇帝的猜忌和怀疑。

湖南邵阳——蓝玉故里

二、兔死狗烹

如此众多手握重兵的高级将领,为什么会毫无反抗地束手就擒呢?

显然,他们没有任何要同朝廷作对的准备,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反谋。

与之相反,朱元璋却早为这次杀戮做了精心准备。

虽然朱元璋对权臣的防范由来已久,但蓝玉案爆发还是有一个重要的导火线。© 本内容版权为知乎及版权方所有,侵权必究编辑于 2023-07-21 18:29​赞同 7​​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知乎用户​旅行社行业 从业人员一是为了肃贪,二是除掉威胁自己皇权的人,为太子朱标铺路。【胡蓝之狱简介】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 余人。【评价】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和重典治国、对贪官污吏的杀戮和惩治是两个概念,两个问题。前者是为了集权,后者是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僚队伍。但是两种类型的案子,都使用了非常残暴的手段,这反映了朱元璋治国的一个特点。朱元璋对于这些个功臣,这些开国元勋的杀戮,要远远严酷于当年的汉高祖。朱元璋实行重典治国,他一严惩贪官污吏,第二实行集权,它的结果可以归纳为几条:第一,他建立了纲纪,整顿了官僚队伍,实现了政令通达,建设了一个有效率的政府。第二,他改变了元朝以来的混乱秩序,使老百姓得到了休息,使明初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比较大的发展。第三,他留下了一套专制制度,这个制度帮助朱家皇朝维持了277年的统治。编辑于 2020-09-09 19:33​赞同 5​​2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胡蓝之狱 - 搜狗百科

- 搜狗百科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余人。网页微信知乎图片视频医疗汉语问问百科更多»登录帮助首页任务任务中心公益百科积分商城个人中心胡蓝之狱编辑词条添加义项同义词收藏分享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余人。中文名胡蓝之狱展开实 质重大政治案件展开主要人物 明太祖朱元璋展开理 由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展开词条标签:中国古代历史明朝历史人物免责声明搜狗百科词条内容由用户共同创建和维护,不代表搜狗百科立场。如果您需要医学、法律、投资理财等专业领域的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独自对内容的可信性进行评估,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词条信息词条浏览:57425次最近更新:20.06.21编辑次数:10次创建者:′ 空城旧梦突出贡献者:新手指引了解百科编辑规范用户体系商城兑换问题解答关于审核关于编辑关于创建常见问题意见反馈及投诉举报与质疑举报非法用户未通过申诉反馈侵权信息对外合作邮件合作任务领取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搜索词条编辑词条 收藏 查看我的收藏分享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投诉登录企业推广免责声明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编辑帮助意见反馈及投诉© SOGOU.COM 京ICP备11001839号-1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明史纪事本末・胡蓝之狱》原文及翻译--在线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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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原文:

    (胡)惟庸总中书政,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外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 辄匿不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 魏国公徐达深嫉其奸邪,常从容言于上,惟庸衔之。达有阍者福寿,惟庸阴诱致为己用,为福寿所发。 惟庸故起家宁国令,时太师李善长秉政,惟庸馈遗善长黄金二 百两,遂得召入为太常卿,累迁中书参政,遂与善长深相结,以兄女妻善长从子�v,贪贿弄权,益无 所忌。 一 日,其定远旧宅井中忽出竹笋,出水高数尺,谀者争言为丞相瑞应,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夜有光烛天,于是惟庸稍自负,有邪谋矣。会惟庸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吏奏之。帝怒,杀家人,惟庸谢不知。帝又究故诚意伯死状,惟庸惧且见发,乃计曰:“主上草菅勋旧臣,何有我!死 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手寂寂。”而是时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者,常犯法,帝切责之。 二人惧 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之二人素戆勇又见惟庸用事因与往来久之益密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 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土刘遇宝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 “吾有用尔也。”太仆寺丞李存义,善 长之弟,惟庸之婿父也,以亲故,往来惟庸家,惟庸令存义阴说善长以邪谋。惟庸又使指挥林贤下海  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皆未发。会惟庸子乘马奔入挽辂中,马死,惟庸杀挽辂者。上怒,命偿其死。惟庸逆谋益急。而是时日本贡使适私见惟庸,惟庸约其 王,令以舟载精兵千人,伪为贡者,及期,会府中力士掩执帝,度可取取之;不可,则掠库物泛海就 日本,有成约。

    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 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 驾出西华门, 内使云奇冲 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映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 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 磔于市。

(节选自《明史纪事本末 • 胡蓝之狱》,有删改)

译文:

    胡惟庸统领中书省的政务,独揽生杀和官吏升降的大权,并肆意行使赏罚的权力。内外各部门以  密封的奏章向君主进言,胡惟庸先取出奏章看,有损害自己的,就将奏章藏起来不让皇帝知晓,因此  追名逐利之徒奔走其门下。魏国公徐达十分憎恨他的狡诈恶毒,常常在私下里向皇帝进言,胡惟庸怀  恨在心。徐达有个守门人叫福寿,胡惟庸暗中诱惑福寿,想让他为自己所用,被福寿揭发。胡惟庸以  前由宁国令起家,当时大师李善长执政,胡惟庸送给李善长黄金二百两,于是能被召入中央担任太常  卿,屡次升迁到中书参政,于是与李善长相交深厚,把哥哥的女儿嫁给李善长的侄儿李�v,贪污受贿  玩弄权术,更加无所忌惮。 一天,胡惟庸在定远的旧宅的井中忽然长出竹笋,出水面几尺高,献媚的  人争相说这是上天给丞相的祥瑞,又说胡惟庸的祖辈父辈三世的坟冢上,晚上有光照亮天空,从此胡  惟庸渐渐自负,有了邪恶的计谋。恰逢胡惟庸的奴仆做了非法谋取利益的事情,路过关卡时,鞭打侮  辱守关的官吏,官吏奏报了这件事。皇帝愤怒,杀了仆人,胡惟庸推说不知情。皇帝又追究以前的诚  意伯(刘基)死亡的实情,胡惟庸害怕事情将被揭露,于是谋划说:“皇上草菅有功的旧臣,哪里还会 有我的活路!同样是死,宁可先举事,也不能悄无声息地被人捆住双手。”而此时吉安侯陆仲亨、平凉 侯费聚,经常犯法,皇帝严词斥责他们。两人恐惧,胡惟庸暗中用权势威胁,用利益引诱。二人向来  愚而好勇,又见胡惟庸当权,于是与他来往,时间长了关系更加密切。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坐在中  书省官署中,查阅天下兵马簿册,让都督毛骧将卫土刘遇宝和亡命魏文进等收为心腹,对他们说:“我 有用得着你们的地方。”太仆寺丞李存义,是李善长的弟弟,胡惟庸的亲家,因为亲戚的原因,往来胡 家,胡惟庸让李存义暗中以阴谋游说李善长。胡惟庸又让指挥林贤出海招纳日本军队,约定日期来会,又派遣元朝旧臣封绩写信,向北元称臣,请求元兵作外部接应,这些事情都还没有暴露。恰逢胡 惟庸的儿子乘坐的马车奔入对面车辕用来牵引的横木中,马死,胡惟庸杀了车夫。皇上愤怒,命令凶 手抵命。胡惟庸图谋叛逆更加急切。而此时日本来进贡的使臣恰好私自见胡惟庸,胡惟庸与日本王约 定,让对方用船载精兵千人,伪装成进贡的人,到时候,会合胡惟庸府中的力士趋其不备捉拿皇帝, 估计能够拿下就拿下;不能拿下,就抢夺府库里的财物渡海到日本,有正式的条约。

    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日,胡惟庸趁机说称自己宅第的井里涌出了甘美的泉水,邀请皇上亲临,皇 上答应了。皇帝刚出西华门,内监云奇冲犯皇帝车驾经行之路,拉住马缰绳,口中含混,情绪正激动,说话太快不能表达意思。皇帝因他不敬而恼怒,左右一顿鞭打。云奇右臂将折断,接近死亡,还 指着胡惟庸的住宅,不因疼痛而缩手。皇帝醒悟,于是登上城墙远望胡宅,看见夹墙中藏有士兵,兵 器像林木般密集耸立,马上派出禁军趁其不备逮捕胡惟庸,拷打定案,在集市上将其肢体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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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教科书补遗】--胡蓝之狱 - 知乎

【高中历史教科书补遗】--胡蓝之狱 - 知乎首发于无韵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高中历史教科书补遗】--胡蓝之狱甲骨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古代史硕士关于朱元璋擒杀胡惟庸,《明史》的记载是中书中丞涂节的自首告发胡惟庸谋反。而除此之外还有传奇的故事。例如,有版本就说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向朱元璋报告说家中发现了甘泉,请朱元璋前去观看。朱元璋行至半路,太监云奇快马前来阻拦。因为剧烈运动难以言语,只能用手指胡惟庸的府邸,结果被朱元璋认为无礼,令左右卫士以金瓜格毙。云奇垂死之际,还用手指怒指胡惟庸府邸,朱元璋心中起疑,返回宫中遥望。之间胡惟庸府中烟尘飞扬,似乎有埋伏,于是才恍悟这是要造反。这才发兵缉拿胡惟庸归案。(《明史纪事本末》: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駃,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磔于市。)但是,不论是《明史》还是《明史纪事本末》的版本,这都是由于偶发的事件才促使朱元璋缉拿胡惟庸。而这只是点燃朱元璋和胡惟庸之间矛盾最后一个火星。胡惟庸在洪武六年担任右丞相,不久又升任左丞相。胡惟庸在位期间,在朝中培植朋党,打击异己,扶植淮西集团。在此背景之下,胡惟庸对于政事逐渐地独断专权,甚至很多大案未经请示朱元璋同意就擅自处理,番邦进贡也不上奏。这引起了朱元璋的极大不满,也是其痛下决心,清洗胡惟庸的一个诱因。这是朱元璋的皇权和胡惟庸的朋党集团之间权力冲突的必然,清洗胡惟庸及其奸党,本身就应该视作是对一个腐败的政治集团的清洗。我们把他们当做是一对历史事件来看,这是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的矛盾。而由胡惟庸为首的淮西朋党集团作为激发中国古代史上最后一次丞相与皇帝的正面交锋,又是在皇权逐渐加强、君主专制逐渐走向巅峰的历史趋势之下的一次交锋。这又是一对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在此再次强调,学习历史必须同时关注到历史的偶然性和必要性。否则的话就会产生:知故事而不知道理,知史论而不识世事的尴尬情况。在胡惟庸案之后,还有一场大案叫做蓝玉案。蓝玉是明初的名将,屡立战功,也算是深受朱元璋的信任,被拜为大将军。同时,蓝玉还是太子朱标的舅父,是太子朱标的极力维护者。在朱元璋最初的布局之中,是朱标日后继承大统,平扫北元的一枚重要棋子。但是,在洪武二十六年,被锦衣卫首告谋反,被抄家灭族。随后,朱元璋大肆株连,株连万余人。被称之为蓝玉案。有史学观点认为这是因为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去世,蓝玉此时居功自傲,不仅仅有僭越礼法的言论,还曾在班师期间纵兵毁关。朱元璋担心日后太孙朱允炆登基之后难以控制重臣,朝政会被外人把控,故而代孙立威,诛杀功臣。这其中有所道理,但是不很全面,也不很客观。首先,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三年就颁布《昭示奸党录》,以十年前的胡惟庸案为由头,捕杀了残余的奸党三万余人,其中包括韩国公李善长这样起兵期间的肱骨之臣。说明,诛杀功臣,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太孙。其次,朱元璋算是一个很有政治理想的人,对于功臣恃功自傲,纵容子侄杀人夺田,凌爆乡曲是很难容忍的。在胡蓝党案之外,还有空印案、郭桓案,都是针对吏治和贪污、腐败等经济犯罪的。但是,胡惟庸案案发十年之后,才有大批奸党伏诛,这是不合情理的。天下怎么会有大批的奸佞在主谋败露之后还能蛰伏十年呢?这其中还有所奥妙。因此,史学界有一种声音认为胡蓝案和空印案、郭桓案一样,都是针对在夺取天下之后逐渐变质、逐渐成为地方上威胁封建土地关系、威胁到了社会安定的功臣集团,是对于新兴豪族的一次清洗,而不仅仅是出于权谋之争。政治斗争,可能只是更大的社会问题的一个表现,或者只是一种表现,一种借口。因此,当我们从这个角度去审视胡蓝之狱的时候,就会再次发现历史的发展从来不会是按照课本的划分一样政治归政治,经济归经济,文化归文化。历史事件就是历史事件,在不同视角下有不同的形态,但是试图将其放入一个部类,只用一种视角去观察的话,就不可能认识到它的全貌,会忽略一些其他的认识。当这些认识、这些结论忽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尤其是通过考试的形式出现的时候,我们就会懵,就会犯错误。这是我们在学习和复习中需要注意的。附《明太祖实录》:(可以当做文言文断句练习做一下)上谕省府臣曰尔诸大臣既受封爵进职位可谓尊显矣当同心辅国以享禄位朕尝思古之君臣居安不忘警戒盈满常惧骄纵兢兢业业日慎一日故能始终相保不失富贵大抵开基创业之主待功臣非不欲始终尽善如韩信彭越自不能保全其功深可惜也至承平之后旧臣多有获罪者究其所以盖其事主之心日骄富贵之志日淫以致于败古人置欹器于座侧正以戒其骄盈耳汝等宜戒慎之又谓都督同知康茂才等曰汝等今成大功岂汝一人之能哉非军士同心效力曷能致此切不可挟功骄恣轻忽下人若此则鲜有不败者朕故吐心拳拳为尔等言之古之人主待其臣下往往以权术驾驭不以至诚相感易生猜疑故久而生变今吾以直言告汝常相警戒非止在于汝身汝又当以朕意训汝子孙则可与国同其久长矣微信公众号:不楞说更多资料、练习和试题讲解将会陆续更新于知乎专栏或微信公众号,敬请各位同学关注。欢迎大家关注、收藏、分享、点赞、打赏。如有学习问题,也可通过知乎私信或加微信SirSemak,向我提问编辑于 2018-07-25 22:52高中历史历史教科书文综​赞同 11​​1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无韵历史,广博而真实

明史纪事本末-卷之十三-胡蓝之狱 -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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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卷之十三胡蓝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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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洪武二年冬十月,上欲以杨宪为丞相,问刘基。基素与宪厚,以为不可。上怪之,基曰:“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己不与焉者也。今宪不然,能无败乎!”上曰:“汪广洋何如?”基曰:“此褊浅。”上曰:“胡惟庸何如?”基曰:“小犊耳,将偾辕而破犁。”上曰:“吾之相,无逾于先生。”基曰:“臣非不自知。臣疾恶太深,又不耐繁剧,为之,且负大恩。天下何患无才,愿明主悉心求之。如目前诸人,臣诚未见其可也。”

六年秋七月,以胡惟庸为中书左丞相。

八年夏四月,诚意伯刘基卒。初,上既相胡惟庸,基大戚曰:“使吾言不验,苍生之福也;言而验者,其如苍生何!”因忧愤增疾。基尝为上陈瓯、闽事。盖瓯、闽之间,有隙地曰淡洋,其南抵闽界曰三魁,为鹾盗薮,方氏所由乱,基奏于其地立巡检司以控扼之。其奸民弗便也,相率挟逃戍之卒以叛,而大豪复阴持其窔。基使子琏上书奏之,而不先白中书省。惟庸故衔基,使刑部尚书吴云劾之,以淡洋踞山海有王气,欲图为墓地,民勿与,则建立司之策以窘其人,致激变。疏入,上下有司,惟庸请加以重辟,又欲逮基子琏狱。上皆不问,而第令移文使基知。基乃驰入朝见上,不敢辨,惟引咎自责而已,亦不敢言归。俄有疾,惟庸觇上念基怠,乃阳为好者,以正月朔,挟医来视疾。基饮之,觉有物积胸中如拳石。间以白上,上不省也。又三月,浸剧。使使问之,知不能起,驿舟护归青田。亡何,竟卒。

十三年春正月,左丞相胡惟庸谋不轨伏诛。自杨宪、汪广洋既败,惟庸总中书政,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外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魏国公徐达深嫉其奸邪,常从容言于上,惟庸衔之。达有阍者福寿,惟庸阴诱致为己用,为福寿所发。惟庸故起家宁国令,时太师李善长秉政,惟庸馈遗善长黄金二百两,遂得召入为太常卿,累迁中书参政,遂与善长深相结,以兄女妻善长从子祐,贪贿弄权,益无所忌。一日,其定远旧宅井中忽出竹笋,出水高数尺,谀者争言为丞相瑞应,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夜有光烛天,于是惟庸稍自负,有邪谋矣。会惟庸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吏奏之。帝怒,杀家人,惟庸谢不知。帝又究故诚意伯死状,惟庸惧且见发,乃计曰:“主上草菅勋旧臣,何有我!死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手寂寂。”而是时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者,常犯法,帝切责之。二人惧,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之。二人素戆勇,又见惟庸用事,因与往来,久之益密。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宝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用尔也。”太仆寺丞李存义,善长之弟,惟庸之婿父也,以亲故,往来惟庸家,惟庸令存义阴说善长以邪谋。惟庸又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皆未发。会惟庸子乘马奔入挽辂中,马死,惟庸杀挽辂者。上怒,命偿其死。惟庸逆谋益急。而是时日本贡使适私见惟庸,惟庸约其王,令以舟载精兵千人,伪为贡者,及期,会府中力士掩执帝,度可取取之;不可,则掠库物泛海就日本,有成约。

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磔于市,并其党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皆伏诛,僚属党与凡万五千人,株连甚众。群臣请诛李善长、陆仲亨等,上曰:“朕初起兵时,李善长来谒军门曰:‘有天有日矣。’是时朕年二十七,善长年四十一。所言多合吾意,遂命掌书记,赞计划。功成,爵以上公,以女与其子。陆仲亨年十七,父母兄弟俱亡,恐为乱兵所掠,持一升麦藏于草间,朕见之,呼曰:‘来!’遂从朕。既长,以功封侯。此皆吾初起时股肱心膂,吾不忍罪之,其勿问。”

癸卯,诏罢中书省,升六部官秩。仿古六卿之制,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祖训》云:“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贤相,然其中多小人专权乱政。今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

十二月,致仕学士承旨宋濂以孙慎坐胡惟庸党被刑,籍其家,械濂至京。上怒,欲诛之,皇后谏曰:“民间延一师,尚始终不忘恭敬。宋先生亲教太子诸王,岂忍杀之!且宋先生家居,宁知朝廷事耶?”上意解,濂得发茂州安置。行至蘷州,以疾卒。

十四年春二月,有诉浦江郑氏交通胡惟庸者。时四方仇怨相告讦,凡指为胡党,率相收坐重狱。郑氏素以孝义闻,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诸兄争欲行,其弟郑湜曰:“弟在,乃使诸兄罹刑辟耶!”独诣吏请行。仲兄濂先有事京师,暨弟至,迎谓曰:“吾家长,当任罪,弟无与焉。”湜曰:“兄老,吾往辨之。万一不直,弟当伏辜。”二人争入狱。上闻,俱召至廷,劳勉之,谓近臣曰:“有人如此,而肯从人为非耶!”即宥之,擢湜为福建布政司参议。

二十三年夏五月乙卯,太师李善长自缢,虞部郎中王国用上书讼冤,略曰:“人情之爱其子,必甚于爱其兄弟之子。善长于胡惟庸,侄之亲耳,于陛下,则子之亲也。使善长佐惟庸成事,亦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男尚主,女纳妃而已矣。且善长岂不知天命之不可幸求,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世绝宫污,不保首领,此善长之所熟见也。人年迈,精神意虑鼓舞倦矣。偷安苟容,则善长有之,曾谓有血气之强暴感动其中也哉?且善长子事陛下,托骨肉无纤芥之嫌。凡为此者,必有深仇急变,大不得己,而后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未有平居晏然,都无形迹,而忽起此谋者,此理之所必无也。若谓天象告变,大臣当灾,则杀人以应天象,夫岂上天之意哉!今不幸已失刑,而臣恳恻为陛下明之,犹愿陛下作戒于将来也。天下孰不曰:‘功如李善长,又何如哉?’臣恐四方之解体也。”不报。国用疏,解缙代草也。

命刑部以肃清逆党事播告天下,韩国公李善长,列侯胡美、唐胜宗、陆仲亨、费聚,已故侯顾时、陈德、华云龙、王志、杨璟、朱亮祖、梅思祖、陆聚、金朝兴、黄彬、薛显,都督毛骧、陈万亮、耿忠、于琥,凡二十人。

二十五年秋八月丙子,靖宁侯叶升坐交通胡惟庸,伏诛。

太祖洪武十(八)〔二〕〈据《国榷》卷六改。〉年秋八月,命西平侯沐英为征西将军,率都督蓝玉等统兵征西番。玉,开平王常遇春妇弟也,长身頳面,有勇略。从遇春麾下,每战先登陷阵,所当无前。遇春素称于上,上亦以遇春故宠异之,累功至都督佥事。至是,同英讨西番,擒其渠瘿脖子,斩获以千计,获马二万馀匹,牛羊十馀万,还,封永昌侯。

十四年秋九月,命永昌侯蓝玉以征南副将军同颍川侯傅友德讨云南,转战平之。〈事见《太祖平滇》。〉

二十年春正月,命永昌侯蓝玉为右副将军,同宋国公冯胜袭金山,纳哈出降之,并降其众十馀万。胜以诖误召还,即军中拜玉为大将军。〈事见《故元遗兵》。〉

二十一年夏四月,大将军蓝玉袭捕鱼儿海,获元主次子地保奴、后妃公主百三十馀人;吴王朵儿只等将相官校三十人,男女七万,马驼五万。上大悦,下玺书褒玉,比之卫青、李靖。

秋七月戊寅,大将军蓝玉遣人送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后妃公主等至京。既而有言玉私元主妃事,上大怒,曰:“玉无礼如此,岂大将军所为哉!”元主妃闻之,惶惧自尽。玉还朝,上切责之,戒以率德改行。

十二月壬戌,封永昌侯蓝玉为凉国公。先是,拟封玉梁国公,至是,改封凉,镌其过于券。

二十三年春正月,西番蛮人复叛,命凉国公蓝玉率都指挥瞿能往大渡河邀击之。玉讨平岩川、杂道,克散毛峒,擒土目剌惹等万馀人,置大水田千户所。进平施南、忠建二宣抚司叛蛮。还,增岁禄,赐黄金、文绮,寻诏还乡。

二十四年冬十月,命凉国公蓝玉往陕西训练军士。

二十五年夏四月,凉国公蓝玉捕逃寇祁者孙,遂略西番罕东之地。玉兵入罕东,遣都督宋晟徇阿真州,番众皆远遁。而会蜀故降将月鲁帖木儿反建昌,使玉移师讨之。至则裨将瞿能已大破其众,月鲁帖木儿走柏兴。玉以计诱缚其父子,送京师斩之,尽降其馀党,便宜请增设诸卫,且请籍民为兵。上报设诸卫,而不许籍民。遂班师。

二十六年春正月乙酉,凉国公蓝玉谋不轨,伏诛。初,胡惟庸之叛,有称玉与其谋者。上以其功大,宥不问。后诸老将多没,乃擢为大将,总兵征伐,甚称上意。尝措置陕西边事,至兰川,坠马微伤,手诏慰劳之,比于中山、开平二王。然玉素不学,性复狠愎,见上待之厚,又自恃功伐,专恣横暴。畜庄奴假子数千人,出入乘势渔猎。尝占东昌民田,民讼之。御史按问,玉执御史,捶而逐之。先是,北征还,私其珍宝驼马无算。度喜峰关,吏以夜,不即纳,玉大怒,纵兵毁关而入。上闻之,不乐,并诘责其私元主妃,玉慢不省。尝见上,命坐或侍宴饮,玉动止傲慢,无人臣礼。及总兵在外,擅陞降将校,黥刺军士,甚至违诏出师,恣作威福,以胁制其下。至是,征西还,意图陞爵。及命为太傅,玉攘袂大言曰:“我固不当为太师也!”恒怏怏,不乐居宋、颍二公下。间奏事,上不从,玉惧,退语所亲曰:“上疑我矣。”乃谋反。当是时,鹤庆侯张翼、普定侯陈桓、景川侯曹震、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都督黄恪、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及诸武臣尝为玉部将者,玉乃遣亲信召之,晨夜会私宅谋议,集士卒及诸家奴,伏甲将为变。约束已定,为锦衣卫指挥蒋所告。命群臣讯状具实,磔于市,夷三族。彻侯、功臣、文武大吏以至偏裨将卒,坐党论死者,可二万人,蔓衍过于胡惟庸。三月辛酉,会宁侯张温、都督萧用、沈阳侯察罕,坐蓝玉党伏诛。

九月,诏:“胡党蓝党,除已捕在官者外,其未发,不究。”

谷应泰曰:昔者太公赐履,南至穆陵,鬻熊论封,奄有江汉。以故土田圭瓒,勒之景钟,而彤弓卢矢,铭之太常,用以分王功臣,永保厥世,甚盛典也。乃高帝刑马,(绾)〔陈〕豨伏锧,阖闾誓国,伍胥属镂,遗介推于绵上,试文种于地下,弓藏鸟尽,良足悲矣。明太祖力战中原,躬擐甲胄,栉风沐雨,赖茅土之爪牙,枕戈卧鼓,藉苴林之虓虎。洪武三年,大告武成,论功行赏,公爵者十人,侯爵者二十八人,铁券丹书,誓诸白水,河带山砺,爰及苗裔,主非无劳之赐,臣亦非无功之奉也。独奈何惟庸复壁藏兵,蓝玉家奴衷甲,张敖不轨,逼汉祖于柏人,宣武称兵,追黄须于姑孰,遂乃爵除五等,祸及三宗。然而推其始初,胡以倾邪升鼎耳,蓝以宠利居成功,不学无术,器小任重,宜其及也。乃论者以光武保全功臣,所封不过大县数四,所加不过特进朝请,故君臣之恩,始终不替,《鹿鸣》、《天保》,若鱼水焉。然予考太祖之分封也,至尊贵者,无过韩国食禄四千石,魏国食禄五千石,未尝裂土自王也。至任用者,出师则本于庙算,还军则归之禁旅,亦未尝得专征伐也。凡此内安外攘,势若犬牙;强干弱枝,何难控御。而乃以一人跋扈,遂疑尾大之图,仓卒启机,傅会难明之事,株连者四万,失侯者二十,周内深文,亦云惨矣!夫淮阴、阳夏,就令关通,彭越、栾布,罪无相及。而况皂隶之后,渐乃式微;酎金之举,以次削除。宁有朝登盟府,夕系槛车,口血未干,爰书遂拟。以致善长自缢,景濂道亡,萧何三木而就征,望之仰药而自杀。岂尚功之典不设于齐侯,而议功之条不载于《周礼》耶?虽然,高帝晚年,甘露庆云,屡书于册,而醴泉之诈兴,贬爵削封,播告于外,而伏甲之谋起,是则胡、蓝之衅,抑亦凤德之衰也。至若徐中山之忠志无疵,李岐阳之好学饬行,汤信公之听命唯谨,沐西平之居贵不骄,并皆攀龙鳞而有功,履虎尾而不咥。呜呼!与毕、散之徒争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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